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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盘点|国家级、湖南省、长沙市数据政策汇总
时间:2025-06-12来源:长沙市数据要素产业促进会 阅读:10

国家级数据政策

01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3年1月3日,数据安全产业是为保障数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合法利用、有序流动状态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新兴业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推动数据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价值释放,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制定本意见


02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2023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03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

2023年4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实施《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系统总结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开展数字中国发展地区评价,展望2023年数字中国发展工作,编制形成《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


04


国务院发布《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2023年5月24日,由国务院发布,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和管理,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05


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023年8月1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06


工信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3年10月8日,由工信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提出到 2025 年,重点行业核心数据、重要数据灾备覆盖率达到 100%,并要增强算力基础设施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内容


07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

2023年12月18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该意见,指出要加强分类防护,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管理,依法依规保护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08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发布《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

2023年12月2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以算力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09


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正式发布《“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2023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正式发布《“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选取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12个行业和领域,推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从提升数据供给水平、优化数据流通环境、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等3方面,强化保障支撑。


10


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2023年12月31日,《指导意见》提出,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共建”的数据资产治理模式,明确了市场、政府、生态各方不同主体在数据资产治理中的关系。“通过加强和规范公共数据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探索公共数据资产应用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产高质量供给,有效释放公共数据价值”。


11


民政部官网发布《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

2024年2月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快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结合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求,民政部、国家数据局决定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通知》提出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地方自建养老服务系统,通过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功能拓展等形成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和养老服务行为全流程智慧监管等。


12


国家数据局:正加快研究制定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

2024年3月,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向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下发《关于征集数据基础制度相关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函》。征集内容:围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入表、供应链、人工智能大模型、收益分配等各类场景及其安全治理,征集梳理数据领域相关问题及建议举措。


13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

2024年3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要求向境外提供 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数据出境安全


14


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2024年3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是指在开展自然资源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等地理信息数据,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用途管制、资产管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开发利用、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数据。


15


人社部、国数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4年4月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九个部门共同发布《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旨在满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发展需求,用3年左右时间,扎实开展数字人才育、引、留、用等专项行动,激发数字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增加数字人才有效供给,形成数字人才集聚效应。


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对2024年数字经济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推进《“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工作要点》提出了9方面落实举措。


17


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四部门发布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更好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18


国家数据局印发《数字中国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清单》

2024年5月,国家数据局对2024年数字中国建设工作作出部署。按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工作要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高质量构建数字化发展基础、数字赋能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支撑作用、营造数字化发展良好氛围环境等。


19


国家数据局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2024年5月2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15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20


国家数据局发布《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

2024年6月30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方面系统总结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和工作成效,展望2024年数字中国发展情况,编制形成《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


2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2024年9月21日发布,指出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提出到 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等目标,以及到2030 年的长远目标,并明确了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加强资源管理、鼓励应用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多方面的具体要求。


22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4年9月25日,文件从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加快构建数据标准体系,全面指导数据标准化工作开展,为制修订数据领域相关标准提供了重要指引,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标准体系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建设数据产业生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3


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27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公告”


24


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4年9月27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国家数据局起草并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5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

2024年10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选取江苏苏州、浙江杭州、山东济南、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广东深圳、四川成都和陕西西安等8个试点城市开放信用监管数据,支持移动支付平台核验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以便捷开通网上商户、支持信用卡支付,有利于拓宽个体工商户的获客渠道,对于习惯信用卡支付的境外来华人员将进一步提升其支付便利性


26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4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从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加快构建数据标准体系,全面指导数据标准化工作开展,为制修订数据领域相关标准提供了重要指引,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标准体系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建设数据产业生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7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2024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2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4年10月1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构建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9


国家数据局发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4年10月12日,为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30


国家数据局发布《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征求意见稿)》

2024年10月18日,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为引导和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发展,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制定本行动计划


31


国家数据局发布41个数据领域名词官方解释(征求意见)

2024年10月21日,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社会各界对数据领域术语形成统一认识,国家数据局就《数据领域名词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对数据资源、数据要素、数据产品、数据资产、数据交易、公共数据、数据仓库、数据湖、隐私计算、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等数据领域名词给出了官方释义


32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4年11月5日,《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公布最新“家底”。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1.9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45.1万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4.2万亿元。


33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024年12月12日,四部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关键路径。


34


国家数据局《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

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为引导和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发展,促进数据要素规模化流通共享使用,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2024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印发《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35

国家发改委、数据局、工信部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2025年1月6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36


《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发布

2024年11月20日,目前,国际社会正在积极探索形成全球数字领域规则和秩序,联合国制定发布《全球数字契约》、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以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多双边实践正在开展,这些均体现了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已经成为各国或地区共同的意愿和选择。为此,我们期待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民间机构等各主体坚守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发挥各自作用,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携手构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打造共赢的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格局,推动数字红利惠及各国人民。


37


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

11月2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的改革任务。该指引明确了数据基础设施的概念内涵、发展愿景、总体功能、总体架构,并提出了重点发展方向和算力底座建设的要求。


38


央行、国家数据局等七部门:《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11月27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数字化金融产品服务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适配度和普惠性明显提升。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基本齐备,相关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


39


 中办、国办:《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强调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意见》提出了到2029年和2035年的具体目标,包括提高数字贸易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完善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立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及提高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


40


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1月29日,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充分释放数据价值。该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七大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到2027年底构建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的目标。


41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布局 “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未来产业

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了2025年要抓好的九项重点任务,其中之一是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未来产业。从“人工智能”到“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的“头雁”效应不仅有助于实现技术变革、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更是当前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


42


中央国办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推进数据和技术赋能交通运输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数据和技术赋能交通运输发展。《意见》在优化交通运输市场要素资源配置方面,提出要推进数据和技术赋能交通运输发展。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布局,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动区域间、部门间、部省间综合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深化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和智能应用。完善各种运输方式数据采集、交换、加工、共享等标准规范,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编制行业重要数据目录。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交通运输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


43


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024年12月12日,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体系化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该行动方案指出加强中小企业数据资源供给与价值开发。鼓励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数据清洗标注、交易撮合、分析挖掘等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普惠的数据服务。探索打造以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推动大中小企业间实现研发设计、设备状态、交易订单等高价值数据安全可信流通,拓宽中小企业数据获取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加强对中小企业数据资产依法依规入表的指导,加强数据资产管理,依法依规维护中小企业数据资产权益。


44


国家数据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2024年12月20日,国家数据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意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关键,以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企业竞争力,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提升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45


中注协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数据资产”纳入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点关注领域

12 月 26 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通知》在年报审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中,首次提到“数据资产审计”。在数据资产审计方面,《通知》提到要关注入表数据资产的质量、准确性、有效性以及合规性,判断是否满足存货或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综合考虑数据资源的独特性、市场需求、技术成熟度等因素,评估外购数据资源的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对于内部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了解资本化政策,评估资本化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关注技术变革以及数据的来源、存储、处理和应用方式等对数据资产价值的影响。


46


财政部印发《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在中央部门、央企、地方财政部门开展数据资产试点

12月27日,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印发《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方案》提出要选择有关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地方财政部门(以下统称试点单位),围绕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重点环节,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规范数据资产管理流程,形成数据资产管理全过程工作指引,打造数据资产应用标杆和典型案例,为后续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积累经验。《意见》确定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协等中央部门开展试点;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北京、河北、大连、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深圳、广西、贵州、云南等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试点。


47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数据标注产业专业化、智能化及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规模大幅跃升,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型数据标注企业,打造一批产学研用联动的创新载体,建设一批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的数据标注基地,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标注产业生态,构建创新要素聚集、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48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12月27日,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办法》共9章81条,包括总则、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监督管理、附则等。一是强化数据治理顶层设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与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开展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二是落实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要求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获取、产生的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数据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个级别,并将一般数据进一步细分为敏感数据和其他一般数据,并采取差异化的安全保护措施。三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委托处理、共同处理、转移、公开、共享等相关数据处理活动开展安全评估,采取相应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活动安全稳健开展。四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按照“明确告知、授权同意”的原则处理个人信息,按照金融业务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共享和向外部提供个人信息,应履行个人告知及取得同意的义务。五是完善风险监测处置机制。将数据安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及报告、事件处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和处置数据安全风险。


49


国家数据局印发《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

国家数据局印发《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8年,可信数据空间运营、技术、生态、标准、安全等体系取得突破,建成100个以上可信数据空间,基本建成广泛互联、资源集聚、生态繁荣、价值共创、治理有序的可信数据空间网络,各领域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数据生态体系。《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三大行动。一是实施可信数据空间能力建设行动,通过构建可信管控能力,提高资源交互能力,强化价值共创能力,打造可信数据空间的核心能力体系。二是开展可信数据空间培育推广行动,主要是布局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五类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应用推广,探索各类数据空间的场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三是推进可信数据空间筑基行动,围绕制订关键标准、攻关核心技术、完善基础服务、强化规范管理、拓展国际合作五个方面,全面夯实可信数据空间发展基础。


50


国家网信办发布《我国数据出境合规指引》

中国网信网发布了我国数据出境合规指引,从我国数据出境管理法律依据、数据出境行为、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对象、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数据出境申报系统等方面进行介绍。


5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025年1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提出,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52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2025年1月6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5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

2025年1月6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


54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发布,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正式公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提出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其中包括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指引》提出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包括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资源环境市场6项内容。在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中,《指引》提出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加强跨区域交易信息联合发布,完善技术与资本对接平台。


55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025年1月8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构建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特制定《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56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

2025年1月8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加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特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


57


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数据中心客户数据安全保护的通知》

2025年1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数据中心客户数据安全保护的通知。该通知指出结合数据处理流程,明确数据访问、操作、销毁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策略和流程机制,并做好数据隔离等保护措施。在实施可能影响客户数据安全的高危操作和对外提供客户数据前,应告知客户并取得授权。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通过冗余设计等,提高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58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2025年1月1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发布《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59


财政部印发《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资产化

1月16日,财政部发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办法》提出财政部门可按照国家有关数据资产管理规定,在保护个人信息和确保数据资产安全基础上,探索建立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资产应用机制,合规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资产化。


60


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更好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

1月20日,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更好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医保数据赋能医疗机构工作,确保各统筹地区医保数据工作组全面覆盖。数据工作组将定期向定点医药机构亮医保基金家底、评两定机构绩效、稳定医疗机构预期,促进共享共治。


61


国家数据局发布第二批20个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征求意见)

1月23日,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数据产权、数据产权登记、企业数据、数据交易机构、数据产业、数据标注产业、可信数据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等20个数据领域常用名词作了官方释义。


62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发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二十一条,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该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的定义,包括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违法行为线索数据、行政执法协查数据及特定商品或服务交易数据等。


63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数据要素×资本市场”专项试点,稳妥推动数据要素相关技术在资本市场重点领域的应用实施。


64


国务院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2月10日,国务院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以维护公共安全并保护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权益。条例明确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定义、管理原则及责任分工,强调系统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适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特定隐私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要求系统管理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视频图像信息的原始完整和安全可控。同时,条例规定了视频图像信息的保存期限、备案要求及使用限制,禁止非法获取、泄露或滥用视频图像信息。


65


教育部发布《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2025年2月11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育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教育信息化标准是指教育信息化领域的教育行业标准,属推荐性标准,包含教育信息化设施与设备标准、软件与数据标准、运行维护与技术服务标准、教育网络安全标准、教育信息化业务标准、数字教育资源标准、师生数字素养标准等。


66


国家网信办公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2025年2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合规审计的两种情形。一是个人信息处理者自行开展合规审计的,应当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内部机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其处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处理超过100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二是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可能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


67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

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八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试点城市方面,明确提出以覆盖东中西部典型区域、兼顾超特大型城市为原则,选取16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16个城市分别为:天津、唐山、宁波、金华、合肥、临沂、郑州、洛阳、武汉、宜昌、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霍尔果斯。


68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为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2025年2月,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69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5年2月15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和《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着力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推动建立物流数据资源开放互联机制,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会同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


70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公安部办公厅发布《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

2025年2月18日,为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工作部署,摸清全国数据资源底数,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我国数据资源全貌,为国家分析数据发展趋势、制定促进导向政策和实施行业管理提供依据,发布《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


71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

2月21日,国家数据局综合司与公安部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自2025年1月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该制度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资源是指具有价值创造潜力的数据的总称,通常指以电子化形式记录和保存、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合。该制度的调查对象包括合法拥有或控制数据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统计范围为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72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2025年3月2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73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2025年3月7日,为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74


工信部等15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

2025年3月7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生产经营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就推动中小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7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

2025年3月17日,为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和管理活动,提高网络交易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76


工信部等15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

3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指出引导中小企业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信息系统、网络、数据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实施数据安全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分类分级和权限管理。


77


四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主要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78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快提升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79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3月31日,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2025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8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3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旨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中提到,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包括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有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


81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办法》指出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应当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依法、必要原则,保护网络交易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守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干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82


工信部印发《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

3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该《要点》中指出建立健全两化融合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标准清单开展产业链数字化场景、数字化研发仿真、数字化生产制造、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数字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分级等标准研制。


83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标准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3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标准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体系建设指南》由标准数字化参考架构、总体要求、建设思路、建设内容、重点任务、组织实施6部分组成,明确了标准体系的结构逻辑和实施路径,规划了重点标准研制方向和工作任务。


8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

4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涵盖价格改革、价格调控、价格监管等价格工作各领域,连同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在内,共部署健全四个机制。该《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符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数据市场规则。加快制定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85


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4月7日,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工作分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三大主要方向,现已启动申报工作。在通知附件《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参考指引》中提到了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的 12 大类 144 个细分方向。


86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

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对2025年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筑牢数字基础设施底座、提升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等7个方面重点任务。


87


国家数据局印发《2025年数字社会发展工作要点》

4月15日,国家数据局印发《2025年数字社会发展工作要点》,《工作要点》聚焦提质增效数字公共服务、智享美好数字生活、推进精准数字社会治理等3个方面部署工作任务。


88


央行、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

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网信办、国家数据局近期联合印发《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指南》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必要的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和技术措施切实保障数据安全。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指南》实施情况及效果,不断优化完善,持续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89


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

4月11日,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建好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建设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教育数据共享网络,畅通数据循环。推动教育与国家人口、空间地理、经济社会、行业产业等数据互联互通。加强数据集成,打通学校、学生、教师全链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一数一源”,深挖教育数据富矿,构建大数据赋能教育治理新体系。


90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

2025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增强服务贸易发展活力,支持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推动电子签名在国际联运无纸化运输领域的应用。推动电子签名在数字身份认证中的应用,开展数字身份互认试点。推动数据高效便利安全流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提升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


91


国家卫健委、国家数据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

4月24日,工信部、商务部、国家数据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方案》提出要整合释放医药数据要素价值。形成研发、生产、临床、大健康等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数据要素市场试点。


92


习近平:坚持自立自强 突出应用导向 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人工智能发展和监管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指出,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市场空间巨大。要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


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发布

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文件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在制定、实施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排污指标、公共数据开放、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时,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数字化、智能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依法合理使用数据,对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依法进行开发利用,增强数据要素共享性、普惠性、安全性,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


94


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信部、人社部联合印发《2025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

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联合印发《2025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到2025年底,我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育体系基本建成,数字资源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数字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劳动者数字工作能力明显提高,群体间数字技能鸿沟不断缩小,数字发展环境更加普惠包容,数字生活智慧便捷,网络空间安全有序,数字法治道德伦理水平持续提升。


95


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4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指南》提出,到2026年,制修订100项以上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目标。进一步聚焦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应用,新增了工业软件、智能装备、制造模式等标准方向,以及轻工、化工等细分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内容。强化标准支撑引领,统筹推进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持续完善智能制造标准工作顶层设计,以高质量智能制造标准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湖南省数据政策

01


《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2024年5月30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此次发布的条例突出“小快灵”,共26条,涵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技术和数字生态创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以及为数字经济提供支撑保障等内容。


02


《湖南省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5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指出,“推动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力争达到‘非常高’水平,努力开创数据和政务服务新局面”。


03


“数据要素×”倡议书

2024年06月21日,湖南省数据局发布“数据要素×”倡议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响应数字中国战略,我们在此发起倡议,号召全省上下共同投身“数据要素×”行动,推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共同推动湖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04


《湖南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07月16日,湖南省数据局发布《湖南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管理与开发利用,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湖南建设,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05


《湖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2024年8月22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发布《湖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06


《湖南省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

2024年11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为我们清晰地描绘了湖南的数据发展之路。提出到2024年底前,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到2025年底,在数据资产登记、应用场景、资产入表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健全完善省公共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省级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形成典型应用案例,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数据企业。


07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年11月24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处理数据资产安全合规、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资产价值实现的关系,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共建”的数据资产治理模式,探索建立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推动数据资产权利分置,完善数据资产权利体系,健全数据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丰富应用场景,有效赋能增值。2024年底前,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到2025年底,在数据资产登记、应用场景、资产入表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健全完善省公共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省级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形成典型应用案例,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数据企业。到2026年底,力争在金融服务、地理信息、医疗健康、文化旅游、数字住建、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气象服务、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成功打造50个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公共数据应用标杆案例;培育和引进数据企业100家;推动100家企业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显著提升数据资产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可见度与价值,数据资产总规模达到3亿—5亿元;力争通过数据资产质押、增信等金融化手段,实现数据资产价值转换突破5亿元。


08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稳步提高全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经过5年的努力,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城市间流动人口更好融入所在城市,以湘西南为重点的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更加协调,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得到有效补齐,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6%左右,努力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09


全国首个!湖南发布《湖南省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据公开信息可查,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成功打造50个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公共数据应用标杆案例;培育和引进数据企业100家;推动100家企业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数据资产总规模达到3亿—5亿元;力争通过数据资产质押、增信等金融化手段,实现数据资产价值转换突破5亿元。


10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数据局联合发布《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 “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

1月2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农村建房“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益阳市试点基础上,2025年1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数据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


11


湖南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常态化运行长效机制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数据共享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建立政务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推进数据“应共享尽共享”。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建立政务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推动数据共享常态化运行实施办法》,并配套制订了《政务数据共享流程》。《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和协调服务,围绕谁来共享、在哪共享、共享什么、怎么共享、共享效果如何,提出建立共享管理“一盘棋”统筹、共享平台“一体化”运行、共享数据“一本账”管理、共享交换“一站式”服务、共享赋能“一件事”应用的“五个一”共享长效机制,推动数据共享供需精准匹配、高效对接。同时,细化了目录编制、资源挂接、共享申请审核、供需对接、批量回流、异议处理等数据共享的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压缩共享时限,提升数据共享效率。下一步,省数据局将认真落实数字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抓好《实施办法》的落实,以应用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数据共享,全面赋能数字化治理。


12


《湖南省促进绿色智能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发布

2025年2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促进绿色智能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该《措施》指出积极争取重大智算基础设施项目落户湖南,对新建规模在1000PFlops以上的重大智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鼓励重点地区和产业园区建设为企业提供算力服务的智算中心,推动传统数据中心加快技术改造升级为智算中心,对新建(改造)总算力在50PFlops以上,且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的智算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设备和软件等建设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13


湖南省数据局印发《关于2025年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3月17日,为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需求,根据2024年数字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借鉴全国数字政务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际,2025年3月17日,制定2025年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14


湖南省数据局印发《关于强化数字政务公共基础能力“总支撑”的工作方案》

3月17日,为全面夯实数字政务公共基础能力,进一步强化业务协同、能力复用、数据赋能和安全保障,提升数字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根据2024年数字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对标先进,结合实际,2025年3月17日,制定强化数字政务公共基础能力“总支撑”的工作方案。


15


湖南省数据局印发《2025年“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提质升级工作方案》

3月17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建好用活‘湘易办’、成为‘掌上好办’的全国示范标杆”等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将“湘易办”打造成全省政务服务总入口,实现数字政务提质增效,2025年3月17日,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2025年“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提质升级工作方案。


16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

3月18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关于政务服务与数据工作决策部署和我省“七大攻坚”总体安排,统筹推进数字湖南、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努力开创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注入强劲动力。2025年3月18日,发布《湖南省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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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布《关于强化数字政务公共基础能力“总支撑”的工作方案》

3月20日,湖南省数据局印发《关于强化数字政务公共基础能力“总支撑”的工作方案》。《方案》指出,2025年12月31日前,统筹省级政务服务公共平台基础能力建设和保障,满足全省数字政务公共基础能力“总支撑”需求,通过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统一支付、统一用户中心、应用能力开放平台、AI大模型等基础支撑能力,全面支撑全省政务服务业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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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数据局印发《湖南省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方案》

3月31日,根据国家数据局《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引导和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发展,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省数据局组织编制了《湖南省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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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数据局发布《湖南省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方案》

4月2日,湖南省数据局发布了《湖南省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数据空间。以长株潭一体化为核心,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都市圈可信数据空间,推动长株潭都市圈数据高效流通与协同应用。

长沙市数据政策

01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四梁八柱”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3年1月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四梁八柱”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未来5年长沙市及各区县智慧城市建设围绕以下“四梁八柱”进行:夯实四大基础设施(算、网、感、安),突出完善四大综合平台(公共服务、运行指挥、协同治理、中枢使能),重点统筹八大领域应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城市管理、规划建设、民生保障、生态宜居、交通出行),全市“一盘棋”推进建设。


02


《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管理工作,明确数据运营相关工作职责定位、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加强数据运营的过程管理,挖掘数据价值,增加财政收入反哺智慧城市建设,确保数据安全、合规使用,2023年7月13日长沙市发布《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3


《长沙市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

2023年9月7日,长沙率先在全省实施数据资源管理重大创新,出台了《长沙市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在市级层面,首席数据官由分管数据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首席数据执行官由数据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04

《数字长沙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6年)》

2023年10月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数字长沙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6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建设数字长沙是数字时代推进现代化长沙建设的重要引擎,是实现长沙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加快数字长沙建设,对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05

《长沙市数据权属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9月30日,长沙市数据局发布了《长沙市数据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重点明确了数据权属登记的工作职责、流程与机制,旨在为数据产权分置制度的探索和实施提供制度支持


06

《长沙市关于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的工作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2024年11月4日,为全面落实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任务,大力发展数据标注产业,助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产业蓬勃发展,长沙市数据局起草了《长沙市关于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的工作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07


《长沙市关于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若干政策(试行)》发布

3月10日,长沙印发《长沙市关于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若干政策(试行)》,这是继合肥之后全国第二个数据标注领域专属市级发展政策,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奖补、技术创新税收减免、标准制定补助、人才培育补贴等多方面大力扶持数据标注企业的发展。《若干政策》主要涵盖加快培育数据标注产业、支持技术创新攻关、加强专业人才培育、促进数据服务赋能四个


08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长沙市关于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若干政策(试行)》

3月13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任务,加快发展数据标注产业,带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4〕1822号)文件要求,2025年3月13日,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若


09


长沙发布《关于加快促进长沙市国有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3月25日,长沙市数据局印发《关于加快促进长沙市国有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厘清市管国企数据资源底数,有效夯实国企数据资产管理基础,科学构建国企数据资源开发框架。《工作方案》提到要推进数据资产登记。实现国企数据资产“应登尽登”,探索开展数据资产统一管理,推动数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报告。




10


长沙市发布《加快促进长沙市国有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方案》

长沙市数据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快促进长沙市国有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方案》,在充分激发国企“数据富矿”潜能上率先而为,为长沙国企数字化转型、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按下“快进键”。《方案》紧扣“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线,按照“统筹规划,逐步实施、创新驱动,价值导向、安全可控,合规有序”的基本原则,以长沙16家市管国企为试点,明确了加强数据价值开发统筹规划、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促进数据高效合规流通、推动数据授权运营和加强数据资源利用监督管理等五大主要任务。











编辑|杜伊
审核|张力

终审|杨俊杰

来源|长沙市数据要素产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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